Sunday, December 14, 2008

两相对照,情以何堪!

“孟小冬紧要启事”

启者:冬自幼习艺,谨守家规,虽未读书,略闻礼教。荡检之行,素所不齿。迩来蜚语流传,诽谤横生,甚至有为冬所不堪忍受者。兹为社会明了真相起见,爰将冬之身世,略陈梗概,惟海内贤达鉴之。

窃冬甫届八龄,先严即抱重病,迫于环境,始学皮黄。粗窥皮毛,便出台演唱,藉维生计,历走津沪汉粤、菲律宾各埠。忽忽十年,正事修养。旋经人介绍,与梅兰芳结婚。冬当时年岁幼稚,世故不熟,一切皆听介绍人主持。名定兼祧,尽人皆知。乃兰芳含糊其事,于祧母去世之日,不能实践前言,致名分顿失保障。虽经友人劝导,本人辩论,兰芳概置不理,足见毫无情义可言。冬自叹身世苦恼,复遭打击,遂毅然与兰芳脱离家庭关系。是我负人?抑人负我?世间自有公论,不待冬之赘言。

抑冬更有重要声明者:数年前,九条胡同有李某,威迫兰芳,致生剧变。有人以为冬与李某颇有关系,当日举动,疑系因冬而发。并有好事者,未经访察,遽编说部,含沙射影,希图敲诈,实属侮辱太甚!冬与李某素未谋面,且与兰芳未结婚前,从未与任何人交际往来。凡走一地,先严亲自督率照料。冬秉承父训,重视人格,耿耿此怀惟天可鉴。今忽以李事涉及冬身,实堪痛恨!

自声明后,如有故意毁坏本人名誉、妄造是非,淆惑视听者,冬惟有诉之法律之一途。勿谓冬为孤弱女子,遂自甘放弃人权也。特此声明。

据,1933年9月5、6、7日三天,天津《大公报》头版连续登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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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周慧敏聲明”

我與倪震識于微時,一起共渡過不能盡算的高低起落,早已磨合了一套我們之間的相處藝術。一個人的問題,兩個人去修正;一個人的挫敗,兩個人去承擔。我倆是一個團隊的,沒分高低,輸贏也是一體。某程度上,周慧敏早已是一位不同面貌的倪震。任誰一方受到傷害,另一方都愿抵御百倍的痛。一起走過將近二十個年頭,絕對不是在一般人的準則下相愛,但外人卻總愛把自己的一套價值觀去評價、批判屬于我倆之間的愛情。

今天我能夠成為自愛,懂得愛人,擁有著無比勇氣與承擔的女人,請不要小看這個精神伴侶在我背后為我付出過的一切努力,包容,寵愛,照顧與扶持。都生活了這么久,沒有倪震,成就不了今天的周慧敏。所以我敢大膽向各位說一句:“我的伴侶絕對犯得起這個錯誤”,而這句說話,亦只我一人有資格去定論。看到伴侶事后為我做出的承擔,我馬上就原諒了他,又怎會有某些媒體創作出來的痛哭,拍臺,大罵,這般無稽的謊言呢?不到一天,我看到了很多無比荒誕,狠毒,涼薄的炒作與咀咒,妖魔鬼怪都涌進來,愈炒作愈黑暗,致人于死地。

公眾人物談戀愛要承受異于常人理解的壓力,從當年決定和不按常規行事的倪震談戀愛,就知道是一場革命了,亦沒有失望過。香港這片是非地,無風三尺浪,暗箭來自四方八面,行差踏錯一步就如掉進斗獸場。當中我們需要的信心,包容,付出是一般情侶無法體會的。顯微鏡下看世界,任誰都難合格。我告訴大家,我們不害怕,也不逃避,只是有點累了。在回復到朋友關系以后,我們要好好享受不用被批判的日子,大家為未來再次裝備出發。我相信身份的改變,疏離不了我們之間微妙的關愛。

最后,我要向每位真正支持愛護我的朋友說:“我沒枉費與倪震轟轟烈列地愛過,永遠刻骨銘心,此生無憾。而我自己亦都會好好地勇敢活下去,一如過往。”多謝各位。

据,2008年12月中旬网络娱乐头条连续流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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